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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法院離婚對方多久能收到通知?個人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全球快報

時間:2023-06-27 10:28:48 來源:法律網

一、起訴法院離婚對方多久能收到通知

起訴法院離婚對方5天內能收到通知。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二、個人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個人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離婚起訴狀。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三、起訴離婚多久開庭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起訴離婚的開庭時間。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一個月內開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標簽: 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 聯系方式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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