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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都有哪些?夫妻間共同財產的范圍有哪些?

時間:2023-06-28 14:10:44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離婚后要求分割財產合法嗎

離婚后要求分割財產合法,但是要符合索要條件。找法網體提醒您,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后發現夫妻共同財產被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可以在發現之日起的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再次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間共同財產的范圍

夫妻間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下: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沒有特殊約定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給予經濟補償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簽: 夫妻間共同財產的范圍 離婚后要求分割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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