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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聚焦:單位解除合同但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都有哪些?

時間:2023-07-03 08:50:37 來源:熱游游戲

一、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情形為: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

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怎么辦

找法網提醒您,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維權方法:

1.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要求支付;

2.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3.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勞動者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單位解除合同但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標簽: 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怎么辦 解除勞動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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