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辦?網上追逃是指什么?

時間:2023-06-26 09:40:40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什么條件可以立案偵查

以下條件可以立案偵查:

1.有犯罪事實。

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并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

如前所述,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二、立案了就要抓人嗎

立案了不一定就要抓人,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或是沒有獲得相關的證據,公安機關是不會貿然抓人。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也可以在傳喚的同時進行刑事拘留,只有經過合法手續批準的,才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

三、公安機關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辦

公安機關立案后抓不到人,公安機關應當發出通緝令網上追逃。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標簽: 網上追逃 公安機關立案后抓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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