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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還用交社保嗎?社保失業險可以領幾個月?

時間:2023-05-08 13:54:17 來源:法律網

一、社保失業險可以領幾個月

社保失業險可以領幾個月要結合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不交社保投訴流程

不交社保的投訴流程:

1.與單位領導協商,要求補繳社保;

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

3.由有關部門對公司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到三千元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標簽: 社保失業險 解除勞動合同 不交社保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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