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位置: 首頁 >> 勞動糾紛 > 辭退解雇 > > 新聞詳情

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算解除合同嗎?解除勞動合同離職補償金怎么算?

時間:2023-04-24 14:21:04 來源:法律法制網

一直沒辦離職手續算解除合同嗎?

未辦離職手續不算真正的解除勞動關系,辦理離職手續,開具離職證明后,真正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離職補償金怎么算?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工作年限計算的,工作滿一年的,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標簽: 未辦離職手續 離職補償金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問答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00331號-17聯系郵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