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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常見情形有哪些?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時間:2023-04-26 10:26:31 來源:法律專家網

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重婚罪需要收集證據如下:

1、第三者的信息,比如照片、住所。

2、證明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比如鄰居的證言、租房合同或者購房合同,有親密的錄音錄像資料。

3、重婚者或者第三者自認重婚的證據,如悔過書、文字聊天記錄等。

重婚罪的常見情形有哪些?

重婚罪有如下幾種常見情形: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標簽: 重婚罪的常見情形 重婚罪需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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