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位置: 首頁 >> 婚姻法 > 夫妻財產 > > 新聞詳情

婚前財產協議有哪些內容?婚前財產是否公證?

時間:2023-03-16 10:44:14 來源:法律法制網

婚前財產是否公證?

婚前財產是否公證取決于當事人的選擇,法律并沒有強制要求婚前財產必須公證,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是否公證。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

財產協議至少需要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現有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財產的歸屬的各種約定;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系息歸屬。

標簽: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 婚前財產公證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問答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00331號-17聯系郵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