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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財產公證程序是什么?公證夫妻共同財產有用嗎?

時間:2023-03-16 11:00:53 來源:律速網

公證夫妻共同財產有用嗎?

公證夫妻共同財產有用,到公證處公證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有夫妻可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公證是在國家專門設立的公證機關進行辦理。

辦理財產公證程序是什么?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4.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5.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標簽: 財產公證程序 公證夫妻共同財產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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