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概念是什么?確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則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的概念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說認為指“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地點。
現行《合同法》、《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對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則》作為實體法對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點”,而《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則稱其為“合同履行地”,兩者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是各法在立法中對本法所要解決問題的側重面不同而規定的一個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
確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則
1、特征履行地規則。
此規則以當事人履行合同特征義務的地點來確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導地位的評判方式。在合同約定的眾多義務中,必有一個能反映該合同之本質特征的義務,只要是雙務合同,非給付金錢義務最能反映該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認為以此為標準確定合同履行地是適當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雙務合同,非給付金錢義務是區別此合同與彼合同性質特征的標志點,且以該特征為依據確定合同履行地。
如買賣合同中一般認為其特征義務應是標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權的轉移,都以該特征義務履行地作為該合同的履行地,《適用意見》第19條、《合同法》第62條、第141條、 96年最高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等都對買賣合同履行地進行了界定。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補償貿易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質來確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質一般根據合同的名稱來確定,若名稱與合同中權利義務不一致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內容確定合同類型,再確定履行地問題。
2、實際履行地規則。
合同履行地是指實際履行地、約定的履行地還是民法所規定的履行地,眾說分紜。最高法院關于民訴法《適用意見》中第18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操作中又分幾種情況,合同有約定且實際履行地與約定一致的,按《適用意見》18條確定管轄,合同約定了履行地,但未實際履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住所地與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則上也可以適用18條規定,而如果合同約定了履行地,實際履行地與約定的不一致,或者沒有約定履行地卻又實際履行了,又或者既沒有約定,也沒有實際履行,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適用意見》中就不甚明確了。
標簽: 合同履行地的概念 確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則提起公司解散起訴的條件是什么?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是怎樣的?
提起公司解散起訴的條件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解散了,清算組已進場,辦理注銷登記前有具體的清算流程是什么?
公司解散以后,清算組接管公司以前,公司的一切財產均由董事會負責保管。清算組成立后,便接替公司董事會,開始進行清算活動。清算的具體步一、拆遷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區別:1、質量問題安置房一般利潤有所限制,開發商可能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以至于安置房
怎樣賣房子,賣房的技巧有哪些一、了解行情賣房者想要賣房子,首先就是要了解行情,可以關注房產信息,收集相關的資訊或者是向房產中介公司
一、什么叫做租售同權1、租售同權的規定是:在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的前提下,使得租房居民能夠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權利的舉措。具體表現為
廣州二手房出售流程分為6步:第一步:對二手房的出售進行咨詢。了解這種二手房出售信息可通過各種渠道,譬如親戚朋友、經紀公司、報紙廣告
買方無需貸款的1、賣方到中介掛牌。(一般賣方會在好多個中介掛牌,在沒有買方成交意向前,只要知道房屋的大致情況即可)2、買方有初步意向,
一、抵押貸款利率多少1、貸款期限為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4 77%;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貸款年利率為5 04%(按各地政府實際情況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問答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00331號-17聯系郵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