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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地點有什么要求嗎?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哪些證明?

時間:2023-03-15 15:43:25 來源:法律專家網

結婚登記地點有什么要求嗎?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哪些證明?

結婚登記地點:

男女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標簽: 結婚登記地點 結婚登記攜帶證明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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