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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脅迫結婚是什么意思?被脅迫的婚姻是否是無效的?

時間:2023-04-24 15:57:45 來源:律速網

脅迫結婚是什么意思?

脅迫結婚是指非法威脅他人造成損害或直接損害他人,使他人恐懼或因損害而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脅迫結婚的一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受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脅迫的婚姻是否是無效的?

被脅迫的婚姻一般不是無效婚姻的。

因為被脅迫的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才屬于無效的婚姻。被脅迫的婚姻并未包含在上述婚姻的范圍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標簽: 脅迫結婚 脅迫婚姻無效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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