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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定義是什么?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時間:2023-04-07 16:27:09 來源:法律專家網

勞動合同的定義是什么?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法律規定

我國《勞動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的;當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用人單位不愿意與員工繼續續簽,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其中工作每滿一年,則需要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于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進行計算;對于工作時間未滿六個月的,則統一按照半個月工資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上述所提到的“月工資”,主要指員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

所以,只要用人單位與員工商量好具體簽訂合同期限,最少簽訂幾個月的合同是沒有問題的,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幾個月,幾年都是有效的。而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內。勞動合同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與利益,簽訂勞動后,用人單位與員工必須根據合同相關內容進行工作。

標簽: 勞動合同定義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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