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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是什么?單方要求離婚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時間:2023-04-24 16:37:57 來源:律速網

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是什么?單方要求離婚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婚姻關系合法有效;

2、當事人自愿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3、存在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實施家庭暴力等感情不和情形;

4、調解無效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標簽: 離婚滿足的條件 調解無效準予離婚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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