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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的主要功能有哪些?社會保險有哪些法律依據?

時間:2023-04-11 09:50:44 來源:律速網

社會保險的主要功能有哪些?社會保險有哪些法律依據?

1、保險的主要功能如下:

(1)保險保障功能。對投保人的財產保險補償和人身保險補償;

(2)資金融通功能。把保險資金中閑置的部分投入到社會發揮作用,保險公司要保證投入的資金保值和增值,為了保險經營的穩定;

(3)社會管理功能。對于社會各個環節進行調節與控制,主要的目標就是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使整個社會進行良性的運行和有效的管理,同時也反映了一個國家保險行業融入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標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標簽: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功能 社會保險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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