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位置: 首頁 >> 保險法 > 社會保險 > > 新聞詳情

社會保險由誰征收?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有幾種模式?

時間:2023-04-11 11:02:05 來源:法務網

社會保險由誰征收?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有幾種模式?

稅務部門征收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11月1日起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山東、山西、湖南、吉林、廣西、貴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島等。天津自2020年11月21日起。

具體征收主要有兩種模式:之前社保費是由人社部門征收,在轉給稅務部門征收之后,具體征收模式主要是有兩種。

一是采取全責征收模式。比如,湖南明確,企業、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職工各參保險種的年度繳費工資。

二是采取代收模式,也就是“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征收”模式,由人社、醫保部門核定繳費金額,稅務部門按照核定金額進行征收。

標簽: 社會保險 稅務部門征收社保 社會保險征收模式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問答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00331號-17聯系郵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