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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關于涉外婚姻的解釋是什么?涉外離婚分割財產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時間:2023-04-27 10:23:57 來源:法律法制網

最高法關于涉外婚姻的解釋是什么?涉外離婚分割財產應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處理涉外離婚分割財產應遵循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權利不濫用等原則。

涉外離婚分割財產應遵循的原則:

第一,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第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第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標簽: 涉外婚姻 涉外離婚遵循原則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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