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位置: 首頁 >> 婚姻法 > 子女撫養 > > 新聞詳情

臨時指定監護人的責任?監護人的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時間:2023-04-25 16:31:52 來源:稅法網

臨時指定監護人的責任?監護人的責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或精神病人的康復及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對未成年人應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的培養,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為,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為;

5、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標簽: 臨時監護人 臨時指定監護人的責任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問答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2023000331號-17聯系郵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