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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什么?起訴法院判決離婚要多久?

時間:2023-03-10 17:38:15 來源:

一、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

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依法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yīng)當準予離婚;

2.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等其他準予離婚的法定事由。

二、起訴法院判決離婚要多久

起訴法院判決離婚一般要三個月。一般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三、訴訟判決離婚書已生效還能上訴嗎

訴訟離婚判決書生效后不可以再上訴。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于一審民事判決,當事人的上訴期為收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五日內(nèi),如果在上訴期內(nèi)未上訴的,判決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但是,如果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則當事人仍可以在判決生效后過六個月再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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