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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能辦理離婚手續嗎?異地起訴離婚需要居住證嗎?

時間:2023-03-10 17:38:16 來源:

一、異地能辦理離婚手續嗎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異地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因為協議離婚的,必須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離婚異地辦理手續流程

離婚異地辦理手續流程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異地起訴離婚需要居住證嗎

一般情況下,異地起訴離婚的,是不需要居住證的,起訴離婚的必要材料如下:

1.能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即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等;

2.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

標簽:
150371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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